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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8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
根据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基金项目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即日起受理审批2023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项目负责人按照原始申报资料报送,未经我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人。
2.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等一式3份,研究成果原件1份。
3.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理论科、各高校科研处、市各有关部门负责将申报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我部理论处,电子材料同步发至电子邮箱:ntskjj@163.com。
联系人:王天天,联系电话:0513—85098568。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