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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8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

根据南通市社科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基金项目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即日起受理审批结项。项目负责人按照原始申报资料报送,未经我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提交《鉴定结项审批书》和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各一式三份,出示成果原件。《鉴定结项审批书》及结项成果书面材料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理论科,各高校科研处和市各有关部门统一报送到我部理论处,电子版发送至:ntskjj@163.com。

3.《鉴定结项审批书》请在网站http://xcw.nantong.gov.cn下载。

4.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结项材料。联系人:张云飞,联系电话:85215345,85098345。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