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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评对象范围
根据《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要求,参评对象范围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1、请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宣通〔2025〕16号)提供,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4月15日—5月30日。通知文件和相关表格下载:登录“江苏大讲堂”( http://www.jsdjt.com.cn/),在“政工职评”栏目查看下载。
2、待网上申报通过省委宣传部审核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A3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和《江苏省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5份,A3打印)《2025年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汇总表》一起装入档案袋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6月10日之前。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1、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2、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行网上申报,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3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与《申报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4月21日—6月30日。
3、申报人员应提供的《申报评审材料卷宗》,参照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主要如下:
(1)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
(2)经单位核实确认的《南通市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5份(A3打印,其中1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3)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8)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9)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评价材料原件。
(10)任期内的案例分析报告1篇。
(11)任现职期内撰写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获奖和交流论文的获奖和交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2)任期内本人获得的表彰、奖励的决定文件(复印件)。
(13)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的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彰的通报文件(复印件)。
(14)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材料(复印件)。
以上提交的申报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经办人核实签字盖章,并在报送时携带原件。
4、通知文件和相关表格下载:登录“南通宣传网”( http://xcw.nantong.gov.cn/),在“通知公告”栏目查看下载。
5、纸质材料报送时间:6月30日之前。初级如需代评,报送材料时间同中级。
三、关于评审工作要求
1、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所在单位必须组织群众评议。参加民主测评人员(15人以上)须在《简介表》相关栏目中签字。测评后,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对公示对象的学历、资历、论文、获奖或工作业绩等有异议的,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推荐上报。审核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签字,无审核人签字的材料不予推荐。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统一组织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相关工作纳入全省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但对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须由2名以上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对党政机关交流、部队转业安置以及海外归国就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申报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3、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4、材料报送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520室,市委宣传部干部人事处,联系电话:85098565。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