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南通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准予许可决定书
办件编号:11320600014207037J300013901200002202109221746
准予许可决定书
〔2021〕第33号
南通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于2021年09月22日向本局提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的申请,本局于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本局准予你(单位)许可。
本局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证件。
联系人:高荣 联系电话:0513-59000908,85099557
南通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09月24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